英语禁忌语受限制的历史(在线收听

   人们都不会忌讳谈论嘴或鼻子,即使是吐痰或流鼻水的污秽排泄口,也不会象下面的排泄口那样成为不便从嘴巴里说出来的禁忌语。penis或vagina所以会成为tabooed words,可能不在其肮脏,而是由于它还得兼做性行为的关系。尤其在基督教国家,这种限制更为严格。圣约翰固然否定男女间的一切性行为,可是也不得不承认婚姻生活的房事。在基督教的这种严格戒律下,否定了婚外的性行为,也可以说否定一切不是以生殖procreation为目的的性行为,只要看美国各州的法律,就知道受这种影响的事实。

  “私通”fornication或“通奸”adultery或“同居”cohabitation等罪,最高可判十年徒刑。由于是这样的国家,当然对"four-letter words"非常严格。例如,举世闻名的伟大文学家亨利·席勒的作品,至今仍是禁书;琼斯的杰作《从现在到永远》是描写军队生活的作品,为忠实的描述,当然会出现four-letter words,所以出版社也不敢出版。据说到后来出版社要求把出现258次的fuck减到108次,将shit从135次减到50次,cunt与prick则全部删除才出版。在本书里引用的Dictionary of American Slang据说在出版当时,也曾受到极大的压力。作者之一的Stuart Flexner,在成年人的高级月刊杂志Esquire中回忆说,书中收录的二万字中,只因有250字是obscene(猥亵的),在加州几乎成为禁书。 对字典尚且如此,可见人们对dirty words是极度的反感。不过,一般来说对禁忌字的严格性已有松弛的倾向。 近十几年来许多年来许多禁书得以重见天日,就是一大证明。Fanny Hill或 My life & Lovesby Frank Harris,或亨利·席勒的带有四字经(four-letter word)而不再用“××”或“ ○○”等记号的小说陆续问世。一般大众看的畅销小说也使用相当多的four- letter word 或猥亵的形容。 在Pornography and the Law《色情文学与法律》中,就有从超畅销书Peyton Place及其它大众化的小说选出的词句。
  fuck (意味性交的禁忌字)
  shit (意味大便的four-letter-word)
  ass (意味屁股的禁忌字)
  pussy (意味女性性器的禁忌字)
  prick (男性的阴茎)
  cock (同上)
  另外也有人使用dildo,意思是“女性同性恋者使用的类似勃起penis的人工器具”,在《美国俚语字典》的解释是:
  dildo [taboo] an artificial device resembling an erect penis, used by female homosexuals.
  “阴毛”是叫pubic hair或pubic floss,也常出现在美国大众化小说之中。这些字眼使用在色情的文章里时,必然会造成相当强烈的刺激感。
  son of a bitch(“妓女的儿子、婊子养的”是最恶毒的骂人字眼),这是一般人难以启齿的话,另外还有cherry(处女)或queer(变态男性)、crotch (女性阴户)等。
  I feel it like a hard finger. (我觉得那个东西象根硬的手指。)
  Is it up good and hard? (那个东西硬得竖起来了吗?)
  shove it in. (插进来吧。)
  这些字在我国很可能被列为禁书。
  我们研究英语的人,遇到这些字是无可避免的,如果不能理解,自然就看不懂现代文学了。
  如果追溯历史就可知道古代对性行为是更为宽待的。对于猥亵(obscenity)的禁制大约开始于维多利亚时代。
  从旧约圣经可看到同性恋、鸡奸(sodomy)、强奸(rape)等字,可见那个时代是很光明正大地描述各种性行为的。
  希腊人大大方方歌颂性行为是很闻名于世的,在希腊神话中就常出现有关性生活的描述,性行为在希腊不仅没有变成禁忌,而且是哲学家、剧作家最好的题材。罗马人也一样,在他们古典作品中大部分会出现性行为,所以如果小学生要看罗马古典作品,就不得不看删改版了。
  古代盎格鲁·撒克逊文学虽然流传不多,但仍可从中看出对性行为的描述仍旧是直言不讳的(frank)。到了中世纪,随着基督教的势力之勃兴,性行为确实受到了很大的压制,但还是有《十日谈》(Il Decamerone)及《坎特布里故事》(the Canterbury Tales)等书的出版。
  在十五、十六世纪已有许多以性为取笑对象的书出版,而且在伊莉莎白王朝时代,对排便或放屁等也并未列入禁忌。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有很多猥亵的形容,也是很出名的事。至少在十八世纪中叶以前,作者在作品中写four-letter-word是自由的,鸡奸虽然是被禁止的坏事但只要说明是坏的,画家也可以画成画。可是到了维多利亚时代突然严格,只容许夫妻在床上有性行为,但严禁描述性行为,可以说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对性的“象征”或“描述”比性行为本身更感到恐惧。自从十八世纪中叶以后,"four-letter-word"开始从字典上消失。
  在伊莉莎白时代的英义字典上还有许多four-letter-word,而进入十九世纪后,也不在文学上出现了。
  诺亚·维布史塔提出出版圣经的改删版以及Thomas Bowdler从莎士比亚的作品删除淫秽的文句(boudlerize)也是在这个时候。
  因此,十九世纪的作家们必须在不能描述有关性行为的环境下写小说,实在很艰苦。如马克吐温等还得使用含有resistance意味的《1601》的猥亵字出书,虽然如此,一般的文学家仍不得不在层层的严格限制下从事小说创作。
  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后,由于对“性”的抑制完全成功,故在制定法律方面也受到影响。
  这种严格的限制开始出现破绽是在二十世纪的中叶以后,由于“道德的松弛”以及战争,而在新闻媒体上开始自由的使用four-letter-word或猥亵的词句。
  巴纳德·D·鲍特在Harper's magazine(美国的高级月刊综合杂志)说过:“这些单音节(monosyllable)字在1930年左右仍属于禁忌,而今在许多有教养的人或富有的都市妇女之间,以使用这种话作为有率直性、世故达练、自由人、富有社会性地位的表征。”
  所谓“单音节字”系指拉丁系有教养人士使用的copulation,相反的,fuck 等单音节是盎格鲁·撒克逊人使用无教养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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